在主管院长的领导下,对学院教育教学工作行使检查、监督、指导和咨询的职责;协助主管院长制定符合学院实际的师资队伍规划和实施办法。具体内容如下:
1.依据国家有关政策法令,结合学院实际情况,拟订和不断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;
2.组织开展对各类课程的教学情况及学生学习情况的检查,随时向各系(部)反馈情况,并提出指导性建议;
3.指导各系(部)督导小组开展有效的教育教学督导工作;
4.组织学生网上评教,参加各系(部)师生座谈会,听取师生对教学安排和教学质量的意见,并进行汇总分析,提出建设性意见;
5.积极推动我院的教育教学研究工作,对深化教育教学改革,提高教学质量提供咨询和指导;
6.依照教学评估指标体系精神,根据教学管理部门要求,对各系(部)日常教学基础资料的规范化管理进行指导;
7.及时向学院领导和教学指导委员会反馈教学信息,对各系(部)教育教学工作中的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提出推广建议,并对学院的教风、学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;
8.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,定期分析师资队伍现状,向主管院长提出师资队伍结构优化建议;
9. 对引进教师进行把关,向学院主管部门提出是否录用意见;
10. 负责安排新引进教师的培训和指导工作;
11. 指导并检查各系(部)部教师(含教辅人员)的综合业务考核,就教师的使用、晋级、奖惩向院主管部门提出建议;
12. 负责教学督导室教学检查档案的整理、归档工作。